2016年的地方立法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市委十二届八次、九次、十次全体会议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依法立法、为民立法、科学立法理念,抓住提高地方立法质量这个关键,突出地方特色,突出重点领域,在立法法确定的地方立法权限范围内,科学合理地安排立法项目,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各项工作,为开创“大美新”临沂建设新局面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2016年立法计划项目分为两类:第一类是拟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立法项目,共3件;第二类是调研成熟后适时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立法项目,共4件。
一、拟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立法项目
1.临沂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
2.临沂市蒙山旅游区保护管理条例
3.临沂市城市管理条例
二、调研成熟后适时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立法项目
1.临沂市岸堤水库水源地管理保护条例
2.临沂市农村公共供水条例
3.临沂市城市供热条例
4.临沂市文物保护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