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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向社会公开征集2017年地方立法建议项目

来源:枣庄日报 作者:本站编辑发表时间:2016-09-12 13:57:13字体大小: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确定14个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时间的决定》,已赋予我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职能。为增强立法透明度,充分发扬民主,保障人民群众参与立法活动,确保立法质量,现向社会公开征集2017年地方立法建议项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全市各级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以及公民个人均可以提出立法建议项目。

  二、立法建议项目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定的“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的立法权限和范围,符合我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突出地方特色。

  三、立法建议项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写明项目的名称,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立法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或拟规范的主要内容,有条件的可提供草案文本和相关资料。

  四、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提出的地方性法规建议项目报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其他有关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市人大代表和公民提出的地方性法规建议项目,报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五、征集立法建议项目的截止时间:2016年6月30日。

  六、立法建议项目可以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并注明建议单位名称或建议人姓名以及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枣庄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邮编:277800  电话:3255352  电子邮箱:sdzzrdfgwll@163.com

  枣庄市政府法制办公室   邮编:277800  电话:3223665  电子邮箱:zzsfzb@163.com

  特此公告。

  枣庄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枣庄市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6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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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实施《立法法》 加快依法治市进程 

——专访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李力

  问: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决定,我市已于2015年12月1日正式享有立法权。首先请问地方立法权的含义是什么?

  答:根据新修正的立法法规定,地方立法权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和颁布地方性法规的权力。

  问:拥有地方立法权,对于枣庄的经济社会发展有什么重要意义?

  答:法律是治国之重器,立法是善治之前提。首先,地方立法可以引领和推进我市全面深化改革的进程。近年来,我市在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等重点领域实施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创造了一些好的经验,也遇到了一些制约瓶颈。一些成熟的经验做法需要用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另外一些制约改革发展的因素亟需用立法清除障碍,指明方向,使改革获得更高层次、更有效力的制度支撑。其次,地方立法可以加快提升我市的城乡治理能力和水平。我市有了地方立法权,我们就能够从城乡建设与管理的实际情况出发,制定适合本地情况、解决本地实际问题的地方性法规,在管理体制、管理内容、管理力度上大大提升水平,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增添动力。第三,地方立法可以加快推进全市依法行政工作进程。《立法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的同时,还赋予设区的市政府制定规章的权力。应当制定地方性法规但条件尚不成熟的,因行政管理迫切需要,可以先制定政府规章。同时,《立法法》明确规定了各级人大对政府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主动审查的权力。这种既“赋权”又“限权”的规定,确保了各级行政机关依法用权、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真正使权力关在制度的“笼子”里。

  问: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可以在哪些方面进行地方立法?

  答:《立法法》第七十二条规定,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

  问:社会各界、人民群众在地方立法中可以发挥怎样的作用?

  答:依据《立法法》相关规定,社会各界至少可以在三个环节参与我市的地方立法活动。一是在制定地方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环节。编制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应当认真研究代表议案和建议,广泛征集意见,科学论证评估,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的需要,确定立法项目,提高立法的及时性、针对性和系统性。二是在起草地方性法规环节。专业性较强的法律草案,可以吸收相关领域的专家参与起草工作,或者委托有关专家、教学科研单位、社会组织起草。我市行政机关、大学院校等专业能力较强的机构,都可以在我市立法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法规起草过程中,应当广泛听取有关机关、组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社会公众的意见。法规草案应当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三是在地方性法规颁布实施后,对法规实施的效果反馈。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地方性法规实施过程中,社会各界、人民群众同样可以发挥监督、检验的作用。

  问:享有地方立法权后,下一步准备怎样开展我市的立法工作?

  答:市委、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地方立法工作,市委李同道书记对刚召开的全市地方立法工作会议专门作了批示,《枣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草案)》也已经完成草拟,将提请今年8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目前重要的是征集编制明年的立法计划项目,并做好立法项目与“十三五规划”的衔接,对于事关改革发展大局的项目,将优先纳入立法计划。为此,市人大常委会已发布公告,向全社会征求我市2017年度立法建议项目,希望社会各界踊跃参加这项重要的政治活动,特别是政府相关部门、群众团体、社会组织、高等院校要结合各自工作,研究提出立法建议项目。我们将及时收集、整理各方面的意见、建议,科学论证评估,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的需要,拟定立法项目,编制好明年立法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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