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 (记者/辛均庆 通讯员/任宣)今年12月4日是第三个国家宪法日,我国第一本具有正式刊号的立法类专门期刊——《地方立法研究》正式创刊(我国第一本具有正式刊号的立法类专门期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王晨为期刊创刊号致寄语。2日下午,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宪法实施与地方立法座谈会暨《地方立法研究》创刊会议,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黄龙云主持会议并讲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广宁、刘悦伦出席会议,秘书长陈逸葵在会上宣读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致《地方立法研究》创刊发行的贺信。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贺信中期望,广东要努力将期刊打造成引领地方立法研究不断走向深入的重要阵地,成为提升广东地方立法工作水平的重要支撑,成为培养锻炼地方人才队伍的重要载体,成为推动全国各地立法工作者经验交流、探讨问题、凝聚共识的重要平台。
黄龙云强调,本次会议的召开就是为了学习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切实保证宪法实施。《地方立法研究》期刊在国家宪法日这一具有特殊意义的时间点创刊,意味着刊物从诞生的第一天起,就要遵循宪法精神、原则,弘扬宪法精神。期刊要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指导,立足广东、面向全国,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紧扣立法工作过程中遇到的新问题新情况,以质量求发展,通过各方共同努力,将《地方立法研究》办成立法学研究领域一流学术期刊,为实现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贡献。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广州市人大常委会,中山大学负责人在会上发言。中山大学法学院负责人、《地方立法研究》期刊主编在会上介绍期刊创刊号的有关情况。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办公厅负责人,各地级以上市人大常委会,省新闻出版广播电视局,省政府法制办,省法院和省检察院研究室,省地方立法研究基地,与新获得立法权的市建立合作关系的高校,省立法研究所相关负责人以及《地方立法研究》编委会部分编委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