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地项目研究
您现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基地项目研究 >> 正文 〉

立法研究院召开《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立法前评估和制度设...

来源:山东政法学院立法研究院 作者:本站编辑发表时间:2016-12-06 18:05:52字体大小:

2016122日,我校立法研究院承担的《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立法前评估和制度设计论证会在山东教育大厦召开。

著名法学家肖金明教授、于向阳研究员、王宏教授、杨世林教授和长期从事立法实务工作的专家刘凯声、刘东生、徐金妹、赵晓燕同志应邀参会。我校副院长兼立法研究院副院长宋云峰教授主持了此次论证会并致辞。校内项目组成员杨敏、高健和周煜及部分研究生参会。

宋云峰教授在致辞中指出:我校立法研究院作为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研究服务基地,在2016年共承担了省人大常委会委托的包括《就<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的有关内容开展立法前评估和制度设计》等共七个项目。本次论证会是我们工作的一个新形式,目的是审查检验前期我们的工作情况,包括:研究方法是否得当、研究内容是否准确以及探讨成果形式应当如何呈现等等。

杨敏教授代表项目组成员向各位专家汇报了项目的具体情况:山东省人大常委会为制定《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开展的立法前评估工作中,拟需要我校立法服务基地提供两项咨询服务,其一,开展立法调研,梳理上位法律中的有关规定和我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方面存在的问题,列出需要立法规范的问题清单并对其合法性、可行性和立法效益进行初步论证;其二,对照清单逐项进行制度设计和相应条文的草拟。我校立法研究服务基地项目组成立后,搜集整理现有法律法规等立法资料,先后走访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和部分企业,借鉴浙江、江苏等省的相关经验,深入调研、反复论证,形成了《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草案建议稿)》和论证报告,现提请各位专家进行论证与研讨。

论证会上,八位专家对草案建议稿和论证报告的立法宗旨、立法框架、立法技术、立法语言等方面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其中的评价中肯到位,批评善意尖锐。

本次论证会是我校立法研究院作为省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研究服务基地,为积极完成委托的立法项目研究服务,进行的一种新的尝试。此次论证会,为我校立法研究院开拓了新视野、新思路,收获了工作经验,对于接下来立法研究服务工作有着积极意义。

山东政法学院立法研究院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16 SDUPSL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解放东路63号 邮编: 250014 联系电话:0531-88599597 / 88599596 / 88599546 E-mail: sdlifa@126.com
鲁ICP备 100072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