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研究服务基地
山东政法学院基地2019年度研究课题申报公告
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已将2019年度立法研究课题安排给各基地,山东政法学院基地3项课题面向校内外接受申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资格和要求
1.课题负责人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一定的学术地位、科研优势或者较为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
2.课题负责人具有完成课题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能作为课题实际主持人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3. 具有为完成课题必备的团队条件,组成三人以上课题组,课题负责人及其课题组成员具有与课题相关的研究经历和研究积累;
4.具有完成课题的良好信誉度,无学术不端记录;
5.每位课题主持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且不得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课题组。
二、评审
基地将对课题申报材料进行评议审查,根据专家建议提出拟立项名单,报基地主任办公会审批。拟立项名单确定后,通过基地(山东政法学院立法研究院)网站公示五日。在公示期内发现有不符合投标条件和要求的,取消立项资格。公示期满,公布立项名单,由基地向立项课题主持人寄发《立项通知书》,拨付课题经费。
三、研究过程管理
课题实行主持人负责制。课题主持人应当严格按照立项要求做好课题管理工作,组织课题组成员进行实地调研,按计划进度和质量要求完成课题研究任务,并根据研究需要适时召开专题研讨会或座谈会。
课题研究过程中,未经基地批准,课题组不得擅自将研究内容或者成果对外公开,或者擅自接受媒体采访。
四、研究期限、成果形式和结项验收
2019年度基地课题招标目录及期限详见附件,不得延期。
课题组完成研究任务后,课题主持人应当按附件要求结项,召开结项论证会,并将最终研究成果纸质版和电子文本报送基地验收,基地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课题鉴定,课题成果鉴定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种。
五、申报办法
课题申请人填写《山东省人大常委会立法研究服务基地项目申请书》(在学校首页的“省人大立法研究服务基地”网站上的下载专区下载),同时分别以PDF文档和WORD文档的形式发电子邮件至sdzfxylfyjy@126.com,邮件名称和附件名称均为:申请人+课题名称。只需邮件发送电子版申请书,无需寄纸质版。基地收到申请书后,将在五日内回信确认妥收。
申请人应仔细阅读申请书中的填表说明,按照《山东省人大常委会立法研究服务基地山东政法学院基地2019年研究课题目录》的要求,填写申请书。
本年度课题申报期限:2019年4月10日起开始申报,4月21日截止。
六、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当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经查证属实,取消申请资格,如获准立项则撤销立项。
2.获准立项的课题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合同文本,本申报公告为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联系方式:
联系人:侯学勇、刘尚华
联系电话:0531-88599597、88599596
电子邮箱:sdzfxylfyjy@126.com
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研究服务基山东政法学院基地
山东政法学院立法研究院
2019年4月10日
附件:《山东省人大常委会立法研究服务基地山东政法学院基地2019年研究课题目录》
山东省人大常委会立法研究服务基地
山东政法学院基地2019年研究课题目录
1.就如何更好地发挥人大代表在地方立法工作中的作用进行研究论证
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基础和依托。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新形式下,在法规立项、起草、论证等有关环节以及意见征集、立法调研中,如何更好地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使地方性法规更好反映人民群众的诉求,保障人民群众权益,是地方立法的一项重要课题。请对此进行系统全面论证,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项目完成时间:2019年8月31日前。
2.《山东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立法前评估
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广大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参与社会管理、获得被尊重感、安全感、归属感、成就感等精神心理需求更为强烈,这就对党和国家公共法律服务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实现这个目标所必需的公共法律服务,相当层面上依法应当由司法行政机关统筹提供,司法行政工作也必须做出回应。当前,我省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仍存在一些制约因素,特别是政策保障、财政保障、队伍保障等方面,迫切需要从立法层面予以解决。在公共法律体系建设方面取得的一些成绩和做法,也需要从立法层面予以制度化、法制化,以立法形式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保障。请就制定《山东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的必要性、可行性和立法效益进行初步论证,进行制度设计并就重要制度起草条文初稿,为制定《山东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提供借鉴。
项目完成时间:2019年10月31日前。
3.对机构改革、上位法修改涉及的教科文卫类省地方性法规进行清理
由于机构改革、上位法修改等原因,我省有的现行有效的教科文卫类地方性法规出现了与上位法不一致、与同位法不协调、与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不适应等情形,影响法制统一,不利于法规实施,有必要进行清理。请针对存在上述情形的每件地方性法规分别形成清理报告,提出具体的清理意见建议并说明依据理由。
项目完成时间:2019年8月31日前。
附件名称:山东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基地项目申请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