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山东省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成立大会暨学术研讨会在我校学术交流中心山东教育大厦召开。山东政法学院院长吕涛当选山东省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首任会长。来自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政府法制办、省法学会的有关领导,全省十多个市的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和政府法制办的立法实务工作者,山东大学、山东社会科学院、中国海洋大学、山东师范大学、济南大学、烟台大学、山东政法学院等20余所高校和科研机构以及省内多家律师事务所的专家和学者共130余人出席了成立大会并参加了学术研讨。
成立大会开幕式由山东政法学院宋云峰副院长主持。省法学会研究部姜远桥主任首先宣读了省法学会关于同意成立山东省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的批复文件,并主持了研究会的选举。山东政法学院吕涛院长当选为山东省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首任会长,宋云峰教授当选为常务副会长,同时选举产生了副会长、秘书长和理事,并聘请于向阳教授、肖金明教授为研究会顾问。选举结束后,通过了《山东省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章程》,并举行了研究会揭牌仪式。来自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政府法制办和省法学会的领导致辞,对研究会的成立表示祝贺,并对研究会未来的发展提出了殷切希望。
吕涛会长在讲话中指出,山东省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是在新的形势下,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会议精神,切实推动山东省地方立法工作及相关研究的深度融合,汇聚全省立法优势资源以加强地方立法智库建设,而由山东政法学院基地发起成立的省级学术团体。研究会的成立旨在团结和组织山东省从事立法理论研究与实务工作的法学与法律工作者,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促进和提升立法理论与实践的研究,积极开展立法学领域的学术交流和法治实践活动,为建立中国特色的立法学理论体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服务,为法治山东建设和山东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积极的智力支持。
下午的学术研讨,由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会长张春生先生做题为“国家立法的理论、历史与实践”的主旨演讲。演讲主要围绕我国立法体制的发展历史与基本特点、立法制度和立法权限划分、地方立法的现状与发展前景等几大领域展开。张会长指出,我国的立法体制在整个发展过程中主要体现为以宪法为根本的统一性、涵盖中央和地方的多层次性、包括法律法规条例在内的多样性等三个特点。当前,地方立法站在新的起点上,被赋予地方立法权的地方要在加强立法的同时坚持科学立法。张会长的演讲深入浅出,旁征博引,对立法中存在的问题作了非常清晰的梳理,也做了权威的归纳,丰富了对立法内涵的理解,对于加强山东省的地方立法实务与研究工作提供了非常有意义的指导。演讲结束后,与会学者就立法规范、授权立法、立法案例、研究方法等问题与张会长展开了积极的互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山东省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是由山东政法学院发起成立的从事立法学研究和交流的学术团体,是山东省法学会的专门研究会,于2016年4月29日正式成立。研究会的宗旨是团结和组织山东省从事立法学研究的教学、研究者以及实务部门的实践工作者开展立法学理论与实践的研究,加强国内外立法学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推进立法学发展及学科建设。研究会在山东省法学会的领导下,依法开展学术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接受山东省法学会的监督管理。研究会秘书处设在山东政法学院立法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