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8日,山东政法学院立法研究院召开第一次院长办公会,院长吕涛主持会议,副院长宋云峰、于向阳、肖金明出席会议。
会议研究通过了《山东政法学院立法研究院章程》(草案),《章程》明确提出要把山东政法学院立法研究院打造成为国内有重大影响力的现代新型立法智库,服务国家与地方社会建设,为国家和地方立法提供积极的智力支持。会议认为《章程》定位准确,发展方向清晰,对于立法研究院实现制度化、法治化、高端化、特色化发展都将发挥重要的规范和引领作用。
会议研究部署了立法研究院2016年工作计划,提出了明确的发展思路。根据全省地法立法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确定立法研究院2016年工作计划如下:
1.2016年1月中旬成立山东省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年内召开2016年会。
2.积极与省人大常委会联系汇报,邀请相关领导专家来校调研指导。
3.建立立法研究院网站,并做好相关内容更新及维护工作。
4.启动专项调研工作,针对立法法修订前后地方立法工作情况深入各地市开展相关调查研究,形成调研报告提交省人大常委会等部门参考。
5.适时启动相关培训工作。
6.探索学校在学科布局、立法人才培养等方面相关工作,并确定列入基地工作委员会全体会议专题研讨。
7.完成省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山东政法学院立法研究院将在省人大常委会和学校的正确领导和支持下,向着打造国内有重要影响的特色新型立法智库目标昂首前行,以高水平成果和高标准服务,为我省地方立法事业和法治山东建设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