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文显 2013年01月23日10:21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
法律外交是指善于将某些外交问题转化为法律问题,将涉外矛盾纠纷转化为司法个案,以法律的规则和程序处理外交事务。我国需要顺应世界法治化趋势,积极开展法律外交,这样有助于化解“中国威胁论”、增加我国的国际影响力进而推动和谐世界建设。
法律外交是观察思考外交问题的新视野
法律外交顺应当今世界法治化的趋势。通过将国际关系各领域的问题法律化,国际社会从强权政治时代步入多元共存的新时代。外交领域应顺应此种变化而与时俱进,将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环境等问题,作为法律议题开展外交活动。
法律外交是推动和谐世界建设的有效途径。外交是一门艺术,在构建和谐世界过程中,用法律方式解决国家、区域、利益集团之间的矛盾,通过积极开展法律外交来推动国际法治,有助于在求同存异、扩大共识的前提下维护和平、促进发展,有助于建立和谐世界目标的实现。
法律外交体现我国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积极参与国际法治建设的努力。我国已经建成并将不断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初步形成与世界各国进行法律交流和互动的能力,同时也越来越重视并认真践行国际法治。
法律外交是增强我国国际影响力的必要选择。通过法律外交能促进我国与各国在法治问题上的交流,对于增进了解、扩大共识,加强国内和国际两级法治具有积极意义。
法律外交有助于化解“中国威胁论”,争取外交主动权。法律外交方式能够充分体现我国对法律的尊重和遵守,能够让我国国家利益的实现更具正当性、合法性,从而增加我国作为负责任大国的国际形象。
积极开展法律外交的对策建议
在体制机制上顺应开展法律外交的需要。在工作机制上,应树立全方位、立体化的法律外交模式,各外交职能部门和外交活动的参与者都要树立法律意识、法治观念,在保持正确政治方向前提下,将法治精神渗透到外交工作中。
主动有效地参与国际立法、国际执法和国际司法。外交人员应当以恰当的方式积极参与国际法律的执行活动,积极开展涉外问题的司法程序研究,认真分析我国加入国际司法体制的战略和策略,争取国际立法主动权。
积极推广以法律为内容的外交活动。交流的形式多种多样,主要包括:第一,交流和问题研讨。通过召开学术会议的方式,让中外法律专家进行深入交流。第二,派遣更多留学人员学习法律,既增进外国人对我国法律的了解,也增强中国人对国外法律和国际法的了解。第三,考察和访问。有关部门及民间团体应提供更多的机会,组织法学学术研究和相关的执行部门人员进行有针对性、有目标和有实效的互访。
(作者为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知识经济与法律制度创新”负责人、吉林大学教授)